浙江房地產領域貸款監管力度將持續加大。
近日,浙江銀保監局表示將與地方有關部門加強協作,聯合成立工作專班,共同查處打擊各類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。此外,還將督促銀行加大貸款審查和資金跟蹤力度,強化貸款用途硬約束,研究對失信借款人采取有效懲戒。
浙江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重點關注非營商人員的經營性貸款、邏輯上明顯不合理的大額消費貸款、全款付清購房款同時又在銀行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等三類貸款。
據了解,去年四季度以來,浙江銀保監局已對轄內銀行涉及房地產信貸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19次,罰款超過1500萬元。
“我們在日常監管中也發現,少數消費者以個人消費貸款、個人經營貸款、小微企業經營貸款名義辦理貸款,但未嚴格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,部分貸款資金被違規挪用于購買房產?!闭憬y保監局工作人員透露,“此外,還存在不法社會中介以‘包裝貸款’等名義,在消費者實際未經營企業的情況下,鼓動和協助消費者偽造企業經營資料和銀行賬戶流水,用于申請經營貸款的情況?!鄙鲜銮樾?,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,也會對消費者自身造成不利影響。
對此,浙江銀保監局發布有關風險提示如下:
一、借款人負有如實提供貸款申請資料的義務,消費者如果偽造經營資料、收入證明,將涉嫌以欺騙手段獲取銀行貸款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需要承擔刑事責任。
二、借款人提供虛假資料、虛構資金用途,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,即使不構成刑事責任,也會被銀行機構列為重點關注客戶,影響今后金融業務正常辦理。
三、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,違反了貸款合同約定、增加了貸款風險,可能會被銀行機構采取懲戒措施,包括提前收回貸款或要求增加風險緩釋措施等,會對消費者資金周轉造成不利影響。
四、不法社會中介收取高昂費用,但同銀行機構往往沒有真實合作關系,并不能確保消費者貸款申請能夠通過,消費者可能面臨資金損失風險。
發表評論:
◎歡迎參與討論,請在這里發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觀點。